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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0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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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成都 | 来自四川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成公资土拍告(2024)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拍卖以增价方式自由竞价。出让宗地采取住宅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分类计价方式出让,分摊比例按照本宗地土地估价相关原则确定的商住价格比例(住宅部分:97.59%,商业部分:2.41%)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摊。项目竣工后,各用途分摊面积在《规划条件》规定兼容比例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土地价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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