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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回农村了!2025年5月1日起,农村户口迁回政策正式实施,可重新分配土地和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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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6 10: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成都|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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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参看→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60131.htm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 政策推出的历史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推出是为了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为了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和运行机制。
不过请注意回迁并非无条件开绿灯 2. 申请迁回农村户口人群
1、退役士兵:退伍后无稳定非农职业,可凭证明回原籍。但公务员、事业编人员禁止回迁!

2、原籍农村的城镇居民:曾经是农村户口,后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迁出农村,现希望迁回原籍。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婚姻、收养等原因需要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4、政策性移民:因国家政策需要迁入农村的人员。
5、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长期在农村工作并对集体做出贡献的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 迁回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迁回农村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在或曾经在农村:申请人需有农村户籍或曾经在农村有户籍。

无城市福利依赖:未享受保障性住房、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

土地权属清晰:需提供原承包地未抛荒或被收回的土地确权证明。

村集体表决同意:需2/3以上村民或代表通过,并公示7天。
成员大会确认:需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确认其成员身份。
4. 享受哪些权益

迁回农村户口后,申请人可以享受以下权益:

土地承包权: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收益分配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包括土地补偿费等。(参与收益,在入户后第二年)

服务和福利: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
参与决策权: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
5. 迁回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具体流程:

1. 申请:向原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 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格。

3. 确认:成员大会确认申请人成员身份。

4. 备案:将确认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5. 迁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遵守法律法规:迁回户口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维护集体权益:迁回后需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合理利用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土地等资源。

参与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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